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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RODUCTION
單位介紹
聯合國在 2015 年提出永續發展指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,強調世界各國的共同參與並透過全球公民的投入,使永續發展指標落實到世界各地。這17 項指標的具體落實,需要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合作,其中第4項指標「確保有教無類、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,及提倡終身學習」正是 17 項指標之基礎,唯有透過教育部門培養優秀公民,才能具體落實SDGs 17 項指標。 政府為有效導引大學社會實踐並推動永續發展目標,教育部於 2017年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,希望透過政策引導方式,促進大專校院善盡社會責任與價值,讓大學和地方產生在地連結,以發展大學自我特色與價值。
配合政府2050淨零政策,推動校園永續相關業務,特成立專責單位「永續治理辦公室」統籌本校永續相關業務及大學社會責任之推動;且符應學校精實預算所規劃之組織調整案,明確具體的執行學校資源整合,以全人關懷之教育理念為基礎,結合服務學習及連結在地文化之推動,並接軌聯合國SDGs以落實永續發展營造全人典範,建立本校校務治理永續發展之機制。
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處依據本校整體校務發展計畫,負責大學評鑑、校務研究、大學排名等重點績效之業務執行,同時以本校「全人教育 ‧ 生命關懷」之精神,有系統且整體性規劃整合全校校務管理與經營之相關資料,建置系統化之校務資訊平台;配合週期性之校務評鑑及系所評鑑,透過校務資訊之客觀數據分析,來獲得更多元的深度理解,以檢視學校於辦學各面向之利基與盲點,期能達成校務行政營運及系所教學品質精進之目標。
配合政府政策,推動本校永續發展,特設置「永續治理辦公室」專責單位,並因應組織調整,將原隸屬秘書室之二級單位「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」,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移編至校務研究暨策略處,整併永續發展業務並將組成推動永續發展之校級委員會,以落實校園永續發展。 同時將原「校務研究暨策略發展處」更名為「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處」,簡稱永續處;整併後之組織架構一級單位「永續處」下設置之有「校務研究暨評鑑中心」及「永續治理辦公室」。